4 基本要求
4.1 适用条件
4.1.1 进入浓缩装置的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宜低于 300 mg/m³。
4.1.2 进入浓缩装置的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应低于 1 mg/m³。
4.1.3 进入浓缩装置的废气温度应低于 40℃。
4.1.4 浓缩装置不适用于处理含苯乙烯、丙烯酸、环己酮等易发生聚合、氧化、水解等反应成分的废气。
4.2 结构和材料
4.2.1 浓缩装置主要由壳体、活性炭层、保温层、管道、阀门等组成。
4.2.2 浓缩装置应设置保温层,运行时浓缩装置外表面温度应不高于 60 ℃,或者不高于室温+30 ℃。
4.2.3 浓缩装置的吸附和脱附入口宜设置布风系统,使气流均匀通过炭层。
4.2.4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检修口,必要时设置钢梯及平台,便于装置维修和活性炭更换。
4.2.5 浓缩装置壳体、管道和阀门主体应采用碳钢或不锈钢材料,设计寿命不低于 10 年。
4.2.6 浓缩装置处理含腐蚀性成分气体时,与气体直接接触的壳体、管道、阀门应选用抗腐蚀性材料
或按照 HG/T 20229 进行防腐处理。
4.2.7 阀门应满足脱附温度的要求。
4.3 制造、加工和装配
4.3.1 设备整体内外部无机械损伤、无变形。
4.3.2 浓缩装置的外形尺寸公差应符合 JB/T 5000.3 的 A 级公差要求。
4.3.3 板材采用折弯后焊接的拼接处采用连续焊法进行接缝焊接。
4.3.4 紧固件装配应符合 JB/T 5945 的要求。
4.3.5 焊缝、管道等连接处应严密,不得漏气。
5 性能要求
5.1 使用性能
5.1.1 进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大于 100 mg/m3时,浓缩装置的净化效率宜高于 85%。
5.1.2 蜂窝活性炭层表观流速宜低于 1.2 m/s。
5.1.3 浓缩装置的压力损失宜低于 600 Pa。
5.1.4 蜂窝状活性炭的比表面积不应低于 500 m2/g。
5.1.5 蜂窝状活性炭的横向强度不应低于 0.3 MPa,纵向强度不应低于 0.8 MPa。
5.2 安全要求
5.2.1 浓缩装置的活性炭床应配置不少于两套的温度监测仪表,并配置超温声光报警装置。
5.2.2 浓缩装置内部应设置氮气、二氧化碳或消防水等保护系统。
5.2.3 浓缩装置的配套风机、电机和仪表的防爆等级应符合 GB50058 的规定,防护等级应符合 GB/T
4208 的规定。
5.2.4 浓缩装置室外布置时,避雷要求应符合 GB50057 的规定。
5.2.5 脱附温度不宜高于 120 ℃。
5.2.6 脱附产生的气体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不应超过爆炸极限下限的 25 %。